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 东晶 公告编号:201609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标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
补充说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拟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将其持有的成都锐康 80%股权(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基准日成都锐康 5,000 万美
元注册资本为依据)及全资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金华”)
持有的黄山光电 100%股权出售给中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黄山光电和成都锐康的股权,因此将公司对黄山光电、成都锐康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在会上形成议案单独提交审议并发布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28 日的《关于审议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标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6-081),并同时在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正稿)中详细披露了该财
务资助事项内容及还款计划。
近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对黄山光电和成都锐康提供财务
资助事项的过往详细情况作补充说明,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黄山光电向东晶电子资金拆入及往来余额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094 号”、“信会师报字
[2015]第 610153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430 号”《关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和上市公司的财务资
料,东晶电子自 2013 年开始向黄山光电提供财务资助,黄山光电 2013 年——2016
年向东晶电子资金拆入及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借入 资金借出 年度 累计发生借款金 累计发生还款金 期末累计占用金
1
方 方 额 额 额
2013 年 3,933.23 1,503.23 2,430.00
2014 年 11,313.44 8,525.00 5,218.44
黄山光电 东晶电子 2015 年 4,460.00 3,530.00 6,148.44
2016 年 7 月 25
5,310.36 4,390.53 7,068.27
日
注: 根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东晶电子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经审计评
估后的除全资子公司东晶金华以外的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投入东晶金华,故而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实际资金借出方为东晶金华。
2、成都锐康向东晶电子资金拆入及往来余额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153 号”和“信会师报字
[2016]第 610430 号”《关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和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东晶电子自 2014 年开始向成都
锐康提供财务资助,成都锐康 2014 年——2016 年向东晶电子资金拆入及往来余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借入 资金借出 累计发生借款金 累计发生还款金 期末累计占用金
年度
方 方 额 额 额
2014 年 3,400.00 - 3,400.00
2015 年 - 1,004.20 2,395.80
成都锐康 东晶电子
2016 年 7 月 25
5,280.00 1,900.00 5,775.80
日
注 1:根据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东晶电子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经审计评
估后的除全资子公司东晶金华以外的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投入东晶金华,故而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实际资金借出方为东晶金华。
注 2:根据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430 号专项审计说明,2015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为 309.71
万元,为借款利息,而此处仅统计借款本金,故而为 0 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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