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5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00—8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6
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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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兵先生
(六)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 15 人,共代表股份 648,183,7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5.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人,代表
股份 646,986,7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7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共 1,196,9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
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993,0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706%;反对 179,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27,172 股,占出席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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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089%;反对 179,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9705%;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2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晏国哲、任保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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