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2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以公告

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00 点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建根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所持股份

143,190,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6627%。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的股东

共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367,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3199%;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22,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428%。出席本次会议

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12,354,998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479%。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 选举潘建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2 选举闵芳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3 选举郭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4 选举陈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1 选举冯华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2 选举杨忠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3 选举傅羽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冯华君先生、杨忠智先生、傅羽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李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1 选举罗微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翁丽琴、王孟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远方信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