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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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组成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潘建根先生、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陈聪先生

独立董事:冯华君先生、杨忠智先生、傅羽韬先生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倩女士、罗微娜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胡革波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孟拯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仍在公司任

职;独立董事甘为民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维先生在本次监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截止本公告日,甘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孟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7231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张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1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

根据孟拯先生、张维先生上市首发时所作的承诺:自远方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远方光电股份,也不由远方

光电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

转让或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

在任期间,孟拯先生、张维先生严格履行上述相关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离任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自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

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本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

定事宜。

上述各位在任期内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

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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