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6—037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5:00 时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天高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
分类 总股份 总股份 总股份
数比例 数比例 数比例
(%) (%) (%)
A 股 2 361,190,782 41.84 4 3,122,363 0.36 6 364,313,145 42.20
B 股 2 311,659,155 36.11 1 402 - 3 311,659,557 36.11
总体 3 672,849,937 77.95 5 3,122,765 0.36 8 675,972,702 78.31
其中: 1 42,445,543 4.92 5 3,122,765 0.36 6 45,568,308 5.28
中小股东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萧达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64,308,945 99.99 4,200 0.01 0 -
B 股 305,894,639 98.15 5,706,688 1.83 58,230 0.02
总体 670,203,584 99.15 5,710,888 0.84 58,230 0.01
其中: 39,799,190 87.34 5,710,888 12.53 58,230 0.13
中小股东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珍、张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代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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