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同意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与太
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议案认真审议,按照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关于同意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托管协议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
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进行的,本次托管能有效避免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潜在同
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宋民宪 刘云 任红 钟国跃 程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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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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