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3 200613 证券简称:大东海 A 大东海 B 公告编号:2016-027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
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汇报后,我们现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补选汪宏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符合《公司法》
第 57、58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董事
意见
该制度科学有效的建立了激励和约束机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
公司工作效率,增加经营管理效益,以及员工队伍稳定和优秀人才的引入等,与
当地同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整体发展相协调,董事会对此事项的审核符合《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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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16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
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违规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曼 唐国平 冷明权
二 0 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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