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编号:2016-055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8日至2016年8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下午15:00
至2016年8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9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 、 网 络 投票 : 公 司将 通 过 深圳 证 券 交易 所 交 易系 统 和 互联 网 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
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
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
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中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候选人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
1.1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刘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2 选举季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独立董事
1.2.1选举曾庆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耿利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项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
(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中的监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
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
2.1选举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王欣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五)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日海设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8月24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彭健、方玲玲。
联系部门: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521988、0755-86185752。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
邮编:51811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共需要表决5项议案,股
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
1.1.1 选举刘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1
1.1.2 选举季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2
1.2 选举独立董事 -
1.2.1 选举曾庆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1.2.2 选举耿利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1.2.3 选举项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1 选举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1
2.2 选举王欣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0
4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5.00
5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日海设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候选人人数)为
限进行投票,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如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
该候选人投0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
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 议案 表决结果
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中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
1
的方式表决)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 累积投票说明
审议议案1.1.1至1.1.2时,选举
1.1.1 选举刘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票数总额=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2,对每位候选人进行
投票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
1.1.2 选举季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主分配。
1.2 选举独立董事
1.2.1 选举曾庆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议案1.2.1至1.2.3时,选举
票数总额=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1.2.2 选举耿利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份总数×3,对每位候选人进行
投票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
1.2.3 选举项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主分配。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审议议案2.1至2.2时,选举票数
2.1 总额=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事
数×2,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选举王欣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主分
2.2
事 配。
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以“√”在相应表决事项后的表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内进行表决)
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日海设备股权暨关联交易
5
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对于非累积投表决议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
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表决议案,在“同意(股)”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候选人人数)为限进行投
票,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