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07 公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82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6
年8月3日、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76号)及《关于公司增加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号),本次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再
次通知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本次会议
的决定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1
2016年8月19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8月18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8月1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8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
3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性和完备
性。
(二)审议事项及内容
2
1.审议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项继续停牌的提
案(详见公司2016年8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项进展情况暨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号);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详见公司2016年8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详见公司2016年8月3日、8月4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之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号、2016-078号)。
上述议案1、议案2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1、议案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
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1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10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宋文臻、曹蓓
3
邮 编:250102
电 话:(0531)88725687、88725689
传 真:(0531)860185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07,投票简称为“胜
利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事
1 1.00
项继续停牌的提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2.00
3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3.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4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三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
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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