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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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 2016-02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形式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

(四)公司董事应到 12 人,实到 12 人。

(五)公司董事长李向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

1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之相关规定,公司就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对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并提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

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向良、铁木尔、郝光平、薛惠民、

张众青、锡斌、梁军回避表决。

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

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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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合

法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账户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6,700 万元,发行股

票数量上限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底价

若以发行底价 2.81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70,000 万股,若发行底价有所调整,则本次发行股数也将进行相

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协商

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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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1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监管审核政策就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有其他不同要

求,则届时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依据该等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计算。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6,7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收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力”)持有的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龙源风电”)81.25%股权。

公司预计本次收购北方龙源风电 81.25%股权约需 190,000 万

4

元,拟收购标的资产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募集资金

投入额可能进行调整,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补充公告中进

行披露。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价款的支付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为前提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超过收购标的资产所需资金额,超过

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

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其

中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还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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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方电力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权转让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股票之方案,同意公司与北方电力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81.2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6-019 号公告。

鉴于北方电力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

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向良、铁木尔、郝光平、薛惠民、

张众青、锡斌、梁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告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的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

事李向良、铁木尔、郝光平、薛惠民、张众青、锡斌、梁军回避表

6

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告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涉及与

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向良、铁木尔、郝光平、薛

惠民、张众青、锡斌、梁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告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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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

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报送、修改、补充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

意见;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

调整;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登记、

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

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8

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监管部

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

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

10、上述第 6 项和第 7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

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临 2016-020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因工作变动原因,张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职务,袁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高原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王晓戎先生(简历

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乌兰格勒女士

9

(简历附后)为公司总会计师。

会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与资格。 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前,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认为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

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与资格,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

集团”)共同投资建设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粤蒙新能源公司”)白云鄂博100MW风电供热项目(以下简

称“本次投资”)。按照公司在粤蒙新能源公司40%的持股比例,

公司本次投资的投资金额为5,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22号公告。

鉴于粤电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要参股公

司,且为北方电力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

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向良、铁木尔、郝光平、薛惠民、

10

张众青、锡斌、梁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审计、评估等

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

发行相关事项。待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

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

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及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晓戎,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王晓戎先生曾在内蒙古电建二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任财务会计;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

管、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2011年5月至今,曾先后任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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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

拉特发电厂总会计师等职务。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前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副经理。

乌兰格勒,女,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乌兰格勒女士曾在内蒙古电力总公司财务处、证券部

任科员;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会计、副经理,

计划经营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等职务。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总会计师前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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