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2016 年 8 月 9 日、2016 年 8 月 10 日、2016 年 8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2016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
2016-019),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47,350,779.65 145,354,985.80 1.37%
营业利润 27,219,462.02 24,185,168.25 12.55%
利润总额 29,312,302.35 24,564,411.31 1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896,867.30 20,858,854.37 19.3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26 19.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8% 8.47% 0.01%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578,380,901.87 344,861,859.98 6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536,266,664.52 281,301,788.99 90.64%
益
股本 108,000,000.00 81,000,000.00 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4.97 3.47 43.23%
产(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因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股本由报告期初的 0.81 亿股变更为报告
期末的 1.08 亿股,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计算。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37%,主要原因:由于加大了销售拓展力度,一是二元系列产品国外销售量较
上年同期增长;二是羟基三元系列产品国内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报告期内,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9.36%,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要原材料
VCM和VAc采购价格同比下降;二是提升产能,控制费用,提高劳动效率,降低生
产成本。
2016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将于
2016年8月18日进行《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6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的通知》,审议关于 2016 年半年报等事项。董事会提出了《关于 2016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
性,避免造 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2016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未来 12 个月内的投资需求以及未
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
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8,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
见及时通知了控股股东及董事项洪伟、董事李专元和罗功武三名董事,该三名董
事即对该预案进行了现场讨论并表示同意,超过了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并
与未参与现场讨论的两名独立董事郑垚、孔晓燕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电话沟通。
经讨论研究,上述现场讨论的三名董事认为:董事会提议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
构状况、未来 12 个月内的投资需求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
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2016 年-2018 年)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现场讨论的三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
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控股股东项洪伟对该提议表示同意,并承诺
在股东大会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3)、内幕信息的管理:在公司董事会提交上
述提议后,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4)、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
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
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指本公告中第二部分第 1 条和第 2 条涉及的
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中所列示的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
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本公司主要原材料系 VCM 和 VAc,合计占公
司同期生产成本的 65%以上。其中,VCM 占公司同期生产成本的 55%左右。该
等材料采购价格均随行就市,其中,VCM 采购价一般执行周固定价或订单日价;
VAc 采购价一般执行订单日价。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VCM 综合采购单
价分别为 5,499.69 元/吨、5,609.60 元/吨和 4,510.50 元/吨,VAc 综合采购单价分
别为 5,906.35 元/吨、6,688.34 元/吨和 5,183.96 元/吨。VCM 和 VAc 价格波动幅
度较大。
公司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高,产品种类齐全,且客户数量稳中有升、分布的
行业较为广泛。因而,公司能够根据经营状况适时对产品定价策略、采购策略等
进行调整。从而,报告期内,公司有能力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不良影响。但是
一旦原材料价格未来短期内持续快速上涨或波动频繁,而公司不能适时采取有效
措施,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提升构成
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4,145.88 万元、3,088.59
万元和 4,537.01 万元。同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586.32 万元、321.38 万
元和 61.8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559.56 万元、2,767.20
万元和 4,475.18 万元。
201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较上年低,主要是受到二元系
列内销毛利率大幅下降、羧基三元系列外销销量下滑、固定成本大幅增加、设备
调试影响生产和“边建设、边生产”的五重影响。201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的净利润均较上年下降,主要是受到本年二元系列中面向塑料加工领域的新品
市场拓展策略实施的影响。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增
长,主要是受到本年二元系列中面向塑料加工领域的新品市场拓展策略实施及主
要原材料 VCM 和 VAc 采购价格同比下降的影响。未来,如果公司制定的销售策
略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效果未能达到预期,或者汇率波动仍很频繁且幅度大而公
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又或者产品主要出口目标国贸易政策发生变化而公司采取
的措施效果收效甚微,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可能出现不利的变动,甚至可能出现
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50%以上的情形。
(三)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 36,338.96 万元,项目建成投产
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产生较大影响。虽然公司对募投
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施工方案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的论证,
但除存在项目组织实施风险外,产品的价格波动、市场容量变化、政策环境变动
等因素都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
销费用合计 1,890.08 万元/年,虽然项目预期收益良好,预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
额的增长足以抵消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增加,但如果项目达产后无法实现预期的销
售目标,则存在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所得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通过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
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有效期三年(含 2012
年度),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通过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
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三年(含 2015
年度)。2013 年-2015 年,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并已就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减免税备
案手续,本公司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近三年,本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所得税优惠(元) 5,220,941.25 3,569,396.80 4,612,764.22
利润总额(元) 52,816,912.44 35,776,019.11 48,643,729.08
所得税优惠占利润总额比(%) 9.88 9.98 9.48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8%、9.98%和 9.88%。如果公司将来不能继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上
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或者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但
未获得审批核准,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