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公
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此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是在保证公
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公司实现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
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遵循自愿平等原则,定价
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程学斌 王爱国 陈 琪 窦龙斌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