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茂业通信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6—55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
派 0.25 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获公司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 2016 年 4 月 19 日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个月内公司实施了本次分配方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1,826,786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2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500 元,权益登记日后
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8 月 17 日,除息日为:2016 年 8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8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
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2. 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8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505 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08*****734 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4 08*****061 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5 08*****944 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6 08*****515 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8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8 月 17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 146 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 27 层公司证券部,咨询
联系人:张海英,咨询电话:0335—3280602,传真电话:0335—302334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