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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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1-6月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

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6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6年度1-6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石金峰 张 维 石永奎

二○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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