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的书面通
知,华仁世纪集团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37.893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具体如下:
一、 持股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华仁世纪集团共持有本公司 10,610.008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16.14%,其中已质押股份 5,600 万股,占华仁世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52.7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52%。
二、 减持的具体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式 (元/股) 股) 例
华仁世纪集团 大宗交
2016-8-10 12.96 637.8932 0.97%
有限公司 易
2、本公司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例(%)
华仁世纪集团
106,100,080 16.14% 99,721,148 15.17%
有限公司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说明
1、华仁世纪集团2010年8月25日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2014年4月28日,华仁世纪集团增持公司股票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
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3、梁福东先生2015年7月8日至2016年1月6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时承诺:在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
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截止本公告日,华仁世纪集团及梁福东先生所作相关承诺得以严格履行且当
前均已经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