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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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16 年 1-6 月份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 号)的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6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691.3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72.6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
5100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16 年 1-6 月份,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人民币 7,839,320.65 元,
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 228,581,944.23 元,利息收入 119,628.89 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63,884.66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63,884.66 元,无差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1.募集资金总额 255,64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26,913,800.00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28,726,2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9,021,5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59,560,444.23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9,628.89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63,884.6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工
行如皋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如皋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如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账 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1 工行如皋支行 1111221129000559731 募集资金专户 253,401.39
2 农行如皋支行 10705601040219266 募集资金专户 6,482.65
3 中行如皋支行 550866151775 募集资金专户 4,000.6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1-6 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 年 1-6 月份,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1 日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末累计实现 是否发生重
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变更)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档、精密轴承钢球扩产改造 2016 年 7 月
否 19,076.14 19,076.14 783.93 19,058.18 99.91% 1,168.40 3,083.91 否 否
项目 31 日
新建滚动体技术研究中心项 2014 年 12 月
否 3,800.01 3,800.01 0 3,800.01 100.00% 否
目 0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876.15 22,876.15 783.93 22,585.19 -- -- 1,168.40 3,083.91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2,876.15 22,876.15 783.93 22,585.19 -- -- 1,168.40 3,083.91 -- --
1、高档、精密轴承钢球扩产改造项目: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期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该项目尚未到达产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尚不能评价是否达到预计效益。2、新建滚动体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是研发项目,着重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测试,推进公司高、精、尖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产品的研发,完善产品体系,拓展市场空间,巩固和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强化市场地位。无承诺效益考核。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2015 年 3 月 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510026 号《关于江苏力星通用
及置换情况 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 16,902.1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 年 3 月 10 日相关资金已完成置换。
适用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动资金情况
个月。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500 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
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高档、精密轴承钢球扩产改造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按项目进度未使用完毕,产生少量结余。余额为 26.39 万元(含利息 11.96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止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对募投项目继续投入。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