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进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
亿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本
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议
案文件,对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5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3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6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23.00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5】3-14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变更情况
2015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批准,募投项目中
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中 6,000 平方米的综合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中 3,047
平方米的研发实验中心的实施地点由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变更为公
司的注册地址莱阳市龙门西路 256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
表了明确同意并披露。
2015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批准,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3-82”鉴证报告确认,截止
2015 年 3 月 7 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1,273.22
万元。
2015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智能电
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闲置的募集
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鲁亿通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并披露。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已归还完毕。
2015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批准调整和变更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
变更调整前拟投 变更调整后拟投入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万元) 募集资金(万元) (万元)
智能电气成套设备
1 12,928.42 7,793.72 5,134.70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3,274.04 3,274.04 0.00
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
3 2,820.54 2,821.66 0.00
营运资金项目
合计 19,023.00 13,889.42 5,134.70
批准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5,134.7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的具体内容
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达产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3 日,现调整至 2017 年 12 月 31 建成,项目建设内容不变。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的原因
因募投项目中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的的实
施地点由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变更为公司的注册地址莱阳市龙门西
路 256 号,同时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工程需拆除公司现用办公楼后在其原地址上
建造,需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分阶段分部分拆除建设,故募投项目进程需相
应调整。
六、募投项目进度调整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进度调整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
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及方式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等
均无重大变化。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
2、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保荐人对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 震 黄俊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