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
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
中,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 3%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四届监事会
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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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天内(即 2016 年 8 月 18 日前)以书面
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
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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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16 年 8 月 18 日 17:00 前将相关
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裕丰
联系电话:0419-5160718
联系传真:0419-5167408
联系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8 号
邮政编码:111000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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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联系
推荐人
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
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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