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泰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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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9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16 年 8

月 9 日董事会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正式在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隆利女士主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

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16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

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0 一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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