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37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公司
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路集团;证券代码:000510)于2016年7月21日开市起
停牌,2016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情
况的公告》。2016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情况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二、公司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后,公司汇同保荐机构、律师等中介
服务机构,积极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各项工作,就具体方案进行
了沟通、协商和论证,并严格按照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
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停牌后,公司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获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
树脂有限公司被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2016年8月3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被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公告》),截
止目前,公司仍未收到相关书面通知。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
能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造成实质性障碍,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慎
重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待条件成熟后,公司再
根据实际情况,择机重启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董事局对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
便深表歉意。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路集团;证券代码:000510)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