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于蓝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沈于蓝先生于 2016 年 8 月 9 日、2016 年 8 月 10 日二个交易日内合计
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截止本公
告日,沈于蓝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合计为 283,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4%, 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份占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总股本比例
(元) 股)
(%)
2016.8.9 7.5 850 1.03
大宗交易
沈于蓝 2016.8.10 7.5 650 0.79
合计 — 1,500 1.82
二、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的股份 29,804 36.26 28,304 34.44
沈于蓝
其中:无限售条件 29,804 36.26 28,304 34.44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股
— — — —
份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沈于蓝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
2、沈于蓝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3、沈于蓝先生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沈于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3,04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4.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沈于蓝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