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74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主体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作为相关责
任主体,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为保证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承诺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关机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
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二、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天洲先生、黄
博先生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依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相关职能,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