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顾建平、周中胜、朱萍
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