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ST中特 公告编号:2016-02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与通迅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 9 人。公司董事王晓畅、
王志林、金茂红、陈鲁平、蒋根豹出席了现场会议;李宗樵、王怀世、王琳、陈金坡以
通迅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
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与通迅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该项议案涉及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李宗樵、王晓畅、金茂红、陈鲁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要求,通过查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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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出具的
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独
立董事就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 2016 年 8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兵器装备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
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11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的《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之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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