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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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2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孙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顺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

告的真实、完整。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恒通科技 股票代码 30037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谭黎明 谭黎明(代)

电话 010-57961617 010-57961617

传真 010-57961616 010-57961616

电子信箱 hengtongsaimu@sohu.com hengtongsaimu@sohu.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87,983,435.44 199,449,463.03 -5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05,463.08 20,242,632.18 -73.7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1,374,446.49 16,878,625.99 -91.86%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9,611,933.01 -132,994,711.19 40.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089 -0.68 39.8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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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1 -7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1 -72.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9% 4.31% -3.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18% 3.59% -3.41%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1,190,229,518.90 1,140,751,354.32 4.3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765,259,665.71 762,335,500.10 0.38%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3.9309 3.9158 0.39%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7,272.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396,945.26 详见营业外收入附注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00,815.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4,256.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759.86

合计 3,931,016.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39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志强 境内自然人 39.67% 77,228,100 77,088,000

北京晨光景泰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4% 30,835,200 质押 30,835,2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科燕山

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6% 20,556,800

金石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7,300,000 7,300,000

张劲松 境内自然人 3.00% 5,840,000

周晨 境内自然人 1.80% 3,495,27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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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信钢 境内自然人 1.55% 3,024,310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睿进 5 号证

其他 1.22% 2,367,304

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南京雷奥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雷

其他 0.78% 1,520,000

奥 2 期证券投资

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72% 1,409,9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 5 名原始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其他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说明 致行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6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加速,“三去一降一补”任重道远,经济增长动力不

足,固定资产投资受到抑制,增速回落。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报告

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98.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89%;实现利润总额551.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0.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0.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79%。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

情况如下:

(1)向智能制造阔步前进

2015年8月,公司决定投资建设“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打造智能生产线,实现工业

化和信息化的融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将客户定制、设计导入、智能制造、装饰一体化等集成在

产品和生产线上,极大地提高公司的智能制造能力。截止本报告期末,“三维物联一体化墙板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的墙板研发取得成功,产业化应用正在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设备子系统的安装调试正在进行,

预计投产时间比原计划提前。

(2)新产品研发取得新进展

公司持续重视技术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专利授权1项,共新申请专利4项。公司新的无机

墙板产品研发成功,这种新墙板能够应用于高层建筑,与公司原有的主要应用于低层建筑的墙板产品形成

高低搭配,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在复合材料领域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积累的技术和

经验,积极推进高强度枕木项目的研发,取得一定进展,截止本报告期末,枕木研发项目已达到中试阶段。

目前,公司正在持续开发新产品的应用领域和组装工艺。不断积累的研发实力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抢占技术

制高点,储备发展潜能。

(3)实施产业并购,丰富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已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提高

资产质量,增大公司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产业协同发展能力。

(4)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助推新疆业务发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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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和北京市首都功能区定位调整的影响,北京地区销售订单有所

减少,且订单集中度有所降低。但是,新疆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地区之一,受到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带

动,GD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司新疆业务保持了较快发展。虽然由于会计确认政策的原因,上半年

确认的收入较少,但从目前新疆地区的销售情况判断,预计全年公司来自新疆地区的销售收入同比可实现

80%以上的增长。公司全年销售收入预计同比有所增长。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集成房屋 64,615,133.02 35,545,147.57 44.99% -61.59% -66.45% 7.9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新设子公司北京恒通信远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元,公司持股比例82%,叶维扬持股比例18%;截止

本报告期末公式实际出资20万元,叶维扬未实际出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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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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