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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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1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 9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

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宋爱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

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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