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为了保证公司

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优先将募集资金用

于“年产 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年产 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及

“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资

金使用的效率,提升公司的运行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

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综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经审慎研究,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桂朋 陈学玺

张 林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丰元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