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6-048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绿新包装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绿新资源”)使用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风险投资。
一、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绿新资源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相关风险
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流动性较强的投资;
2、风险投资基本情况: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绿新资源开立证券账户,该
公司进行了部分股票投资,2015 年度,期末持有股票 2,552.66 万元;
3、投资额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
资金可循环使用;
4、投资范围:产业投资;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
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基金投资(包括并购基金、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等);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金融产品
投资等;
5、投资方式及资金来源:绿新资源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通过货币资金方式直接投资;
6、投资期限:绿新资源有效存续期间;
7、实施主体:绿新包装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8、审批程序:上述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绿新资源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绿新包装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FLAT/RM 1613 16/F DELTA HOUSE 3 ON YIU STREET SHATIN
3、法定代表人:王丹
4、经营范围: 投资、贸易。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风险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投资操作。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保证风险投资资金
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四、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绿新资源负责实施本风险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投资情况:授权绿新资源负责风险投资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事项由绿新资源风险
投资领导小组决策后实施;
2、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绿新资源有效存续期间;
3、授权金额: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
资金可循环使用。
五、风险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带来的收益回报
率暂不可预期;
3、投资退出和收益的实现将受到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由于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
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
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
期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的风险也必
须充分应对,制定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
应的损益等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
投资。
2、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
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
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
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5、我们同意董事会就本次风险投资所作的风险揭示,以及公司所作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风险投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