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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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6-06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详见公司 2015 年 12 月 3 日、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信息披露

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司临时公告: 2015-120 和 2015-125)。现将近期发生担保的相关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清顺泰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向

泉州银行福州分行借款人民币 5 亿元,用于福清顺泰置业有限公司归

还借款,期限 12 个月。福清顺泰置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土地(融国

用(2016)第 03392 号)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福清顺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名城地产(福清)有限公司的另一方

股东福建中联城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向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借款人民币 9.9 亿元,用于支

持名城港湾七区项目建设,期限为 24 个月。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长乐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乐泰城”)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向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业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用于支持长乐泰城负责开发的项目,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长乐泰城

的股东长乐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名城”)将持

有的长乐泰城 16%的股权以人民币 4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业信托,

长乐名城同时将持有的长乐泰城 34%的股权质押给大业信托,本公司

对上述债权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持有长

乐泰城 47%股份的股东福鼎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泰

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持

有长乐泰城 3%股份的股东福州吉耀腾宇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

反担保函。

二、决策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的对子公司

提供的融资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少数

股东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

司预计新增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120.79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8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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