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 2016-071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获
云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9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转来的云南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下发的《云南省国资
委关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云国资资运
[2016]216 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97)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预案,即:以不低于 8.45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556,557,121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 、 同 意 冶 金 集 团 以 不 超 过 14 亿 元 现 金 认 购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165,680,473 股 股 票 。 方 案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实 施 后 , 冶 金 集 团 持 有 公 司
995,185,67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公司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
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并做好
员工持股工作。
四、公司须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平稳有序推进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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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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