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控制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9,376.21万元,占2016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净

资产(未经审计)的16.61%。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和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

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其他担保事项。

2、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有效

规避了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贾绍华 沙振权 万良勇

2016年8月8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乐通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