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的承诺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控股”或“上市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
组”)。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就为本次重组事宜所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
范冰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 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组过
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 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范冰
201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