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6-07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 2016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25 日-8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的事项和规定。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16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凡在 2016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环岛路 3088 号 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关于改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5 号世纪财富中心 1 号楼 701 室
(三)登记时间
2016 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25 日每天 9:00-11:30,13:30-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见附
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食宿、交通费等全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受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前 1 日(即 8 月 25 日前)将现场
提问内容提交公司会议工作人员。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407645 59407666
传真:010-59407600
联系人:艾雯露 赵雨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9 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73”,投票简称为“当代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改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
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当
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
议案 2
议案》
《关于改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议案 3
案》
注:1、每项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
画 “√”,多选或未选视为对该议案投票的授权委托无效。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
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