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关于2016-2017年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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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9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2017 年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2016年8月8

日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16-2017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2016-2017年开展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采购进

口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

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外汇衍

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

务量规模相适应。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本议案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

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

围内: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期

权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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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未业两年原料进出口业务金额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16-2017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

率折算成美元汇总),授权期限2年,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在

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为

决策机构,授权总经理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明确财务部负

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

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

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

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

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

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

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

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

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

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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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

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

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

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

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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