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6-05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2016年8月3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9
日下午3:30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高利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
事为:高利民先生、高王伟先生、姚峻先生、葛骏敏先生、平衡先生、黄卫书先生出
席会议并投票表决,独立董事杨鹰彪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黄卫书先生出席会议并投票
表决。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高利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
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高王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
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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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高利民(董事)
委员:黄卫书(独立董事)、姚峻(董事)
2、提名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黄卫书(独立董事)
委员:高利民(董事)、平衡(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杨鹰彪(独立董事)
委员:高王伟(董事)、葛骏敏(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平衡(独立董事)
委员:高王伟(董事)、杨鹰彪(独立董事)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经董事长高利民先生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王伟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吕佩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总经理高王伟先生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聘任葛骏敏先生、姚峻先生、
吕佩芬女士、姚桂松先生、王国松先生、马鹏程先生、沈玉华先生、章林先生、彭
皓先生、薛永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吕佩芬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经总经理高王伟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蒋萍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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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经董事会秘书吕佩芬女士提名,同意聘任魏静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未发生变动,公司投资者专线未变更。具体联
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专线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0573-87123648
电子邮箱:002206@halead.com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
邮 编:314419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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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高利民先生,大专,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宁市马桥砖瓦厂车间主任,海宁市马
桥泡塑厂副厂长,海宁市马桥砖瓦厂厂长、嘉兴海亮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至今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人大代表;2004年、2005
年连续两年被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海宁市十佳企业家”;2004年-2008
年连续5年被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企业家”;2005年被海宁市委、
海宁市人民政府评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07-2008年度被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评为嘉兴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者。2011年2月14日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授予“海宁市杰出企业家称号”。
2013年4月被嘉兴市人民政府授予“嘉兴市劳动模范称号”,2013年11月当选浙江省
经编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2016年2月,中共海宁市马桥街道委员会、海宁
市人民政府马桥街道办事处、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授予“马桥街道2015
年功勋企业家”称号。
截止公告日,高利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34%。高利
民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利民
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高王伟先生,大学本科。2006年9月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曾担任上海格迈佳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1年2月9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月10
日,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9月20日起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19日起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1月当选第十四届海宁市人大代表,获得2013年度嘉兴市“走
新型工业化道路十强企业优秀经营者”荣誉称号。2014年12月,当选海宁市马桥商
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2015年5月,被海宁市马桥街道总工会评为2013-2014
年度十佳支持工会企业家。
高王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之子。截止公告日,其持
有公司股份20,950,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高王伟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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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骏敏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段长、工
程师、主任工程师、技术科长、高级工程师。2002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
1月至2011年2月9日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2月10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2月29日起任公司董事。2016年被评为全国化纤行业 “十二五”领军人物。
截止公告日,葛骏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4%。葛骏
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葛骏敏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姚峻先生,经济学硕士, 北京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研修生,化纤工程师,部
劳模,2007至2013年任无锡市人大代表;所学专业:经济、工商行政管理、化学纤
维;工作经历:长期从事化学纤维生产、工艺技术研究、项目建设及企业经营管理
工作。历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总师室副主任、科技公司
经理、太极助剂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市国棉一厂副厂长、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江苏太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3年8月加盟浙
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3日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姚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5%,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峻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
吕佩芬女士,本科,会计师。历任湖塘长江纺织厂出纳、马桥围巾厂会计、马
桥先锋玩具厂会计、马桥砖瓦厂会计、海宁市利成经编厂会计。2001年5月起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200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0年5月14日兼任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日,吕佩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63%。吕
佩芬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佩芬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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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桂松先生,大专,工程师。历任温州苍海联合制版厂副厂长、海宁耀明总厂
技术员、个人创办图文工作室专门从事广告平面包装设计。2004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姚桂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85%。姚桂松
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之妹夫,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王
伟先生之姑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姚桂松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
王国松先生,大专,助理工程师。曾在湖塘手套厂工作,2002年9月至今任公司
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王国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49%。王国
松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松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马鹏程先生,本科,工程师。1980年至2002年期间在广源化纤公司工作,任二
分厂厂长兼支部书记;2002年进入公司担任生产经理,分管化纤生产技术。2011年2
月10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马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23%。马鹏程
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鹏程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沈玉华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1989年获得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
工学学士学位。历任亚星汽车集团总经办主任;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太平洋造船集团组织发展高级经理兼大洋造船人力资源总监。现
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截止公告日,沈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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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章林先生,本科学历,2006年获得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历任浙江海
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销售副经理、销售经理、工业丝销售总监,现为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化纤事业部销售部总监。
截止公告日,章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章林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
彭皓先生,2001年获得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Honeywell销售经理,
Performance Fibers Inc区域销售经理、中国市场营销总监等职务。现为浙江海利
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帘子布事业部销售副总。
截止公告日,彭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彭皓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
薛永峰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获得东华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工学硕士
学位。历任江苏飞驰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青岛高丽钢线有线公司质量工程师、
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钢丝厂质量技术经理、绍矿磁业(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经
理,现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总监。
截止公告日,薛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永
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蒋萍萍女士,四川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执业资格证书。 2001年5月份进入公司财务部工作, 2008年6月起任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负责人。蒋萍萍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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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魏静聪女士,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2006年2月份进入公司财务部工作,并于2015年11月参加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董事会秘书考试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12月起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魏静聪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2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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