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6—06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风险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风险投资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追
加风险投资额度,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本次追加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 千万元,即公司(含子公司)总计风险投资最高额
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3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含
子公司)风险投资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3 亿元。
3、投资范围:
本次追加额度主要用于直接购买或通过专户基金购买大盘蓝筹股,确保公司持有对应沪、
深市场非限售股票市值;参与新股网下配售。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本次追加的风险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
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
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规范
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和投资风险可控性。
(2)业务监控
①公司证券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风险投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审计部为风险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风险投资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
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按次进行自有资金的审核,按季出具风险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③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风险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3)因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
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①公司在二级市场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时,以价格低估、未来成长性良好的绩优股为
主要投资对象。
②必要时,公司可以聘请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战经验的人员为公司相关投资提供咨
询服务,为投资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提供合理化建议。
③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的非系统性风险。
四、承诺
1、公司在以下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资金,不
将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的风险也必须充分应对,制定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风险投资额度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1、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2、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
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上述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
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规模根据投资绩效而逐步增加,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
控制;
5、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就本次追加风险投资额度所作的风险揭示,以及公司所作的风
险控制措施。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追加风险投资额度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
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认为:
1、中核钛白就追加风险投资额度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
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风险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将提交中核钛白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
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应负责的管理人
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
资制度及审批程序;2、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
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
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4、公司实施风险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保荐机构对中核钛白实施本次风险投资无异议。
八、其它:
公司会根据各项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风险投资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