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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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6-05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6 年 8 月 9 日,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甲方”)与南京互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自然人胡明

辉、孙利国、陈忠昱、罗玉香(四位自然人以下简称“丙方”),经友好协商,本

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合作开展清洁能源系统等方面的业务合作签署

了《合作框架协议书》,三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海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得电力”),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 510 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占海得电力注册资本的 5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南京互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南京互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 99 号明发商业广场 1 幢 0485 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胡明辉

(5)注册资本:500 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智能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电力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工程、网络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南京海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自然人胡明辉

(1)身份证:3201241975****3212

(2)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 331 号

3、自然人孙利国

(1)身份证:3702261973****911X

(2)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台城花园

4、自然人陈忠昱

(1)身份证:3201021969****1639

(2)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长江新村

5、自然人罗玉香

(1)身份证:3621011950****162X

(2)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金岭金岭路赣南机械厂宿舍小区

南京互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胡明辉、孙利国、陈忠昱、罗玉香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海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光伏、风电电站项目的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转让、

相关成套设备的销售。

5、出资方式: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姓名和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00%

南京互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90 29.00%

胡明辉 60 6.00%

孙利国 58 5.80%

陈忠昱 52 5.20%

罗玉香 30 3.00%

合计 1,000 100.00%

投资标的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和支付方式

海得电力投资总额 1,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510

万元,持有海得电力 51%的股份。乙方出资 290 万元,持有海得电力 29%的股

份。丙方(胡明辉出资 60 万元,持有海得电力 6%的股份;孙利国出资 58 万元,

持有海得电力 5.8%的股份;陈忠昱出资 52 万元,持有海得电力 5.2%的股份;

罗玉香出资 30 万元,持有海得电力 3%的股份。)共同出资 200 万元,持有海得

电力 20%的股份。

2、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海得电力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董事会由 5 人组成,甲方委派 3 人,

乙方委派 2 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担任;监

事会由 2 人组成,甲、乙双方各委派 1 人;各方协商并经董事会决定总经理、财

务总监各 1 人。

3、争议解决

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解决。

4、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通过结合合作方的市场拓展能力、技术经验并创新

商业模式,将海得电力打造成公司新能源项目开发运作中心、工程建设中心,建

立一支能打硬仗的优秀团队,打造新能源 EPC 业务,实现公司在新能源业务领

域的领导地位,并带动公司风电和光伏设备销售业务的发展。

本次投资,将整合各方的资金、市场和服务能力等优势,实现各方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分布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储能设备等新能源领

域的布局,拓宽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业务发展空间;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海得电力设立之后在人力资源、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文化融合等方面都需

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磨合和完善,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和市场因素

等方面的影响,也存在一定风险。因此,海得电力设立后能否快速推进各方面工

作的顺利进行,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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