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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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 年 11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7 号)文件。2015 年 12 月公

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致使公司股份总数由资产重组前的 487,980,000 股增加至

3,257,814,678 股。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传化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的通知,传化集团截止 2016 年 8 月 9 日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承诺的增持计划

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为积极响应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传化集团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

2015 年 8 月 28 日已增持部分在内)。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

1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9 日传化集团合计增持本

公司股份 2,751,889 股,平均价格 14.71 元,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0.08%。本次累计

增持数量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规定。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传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12,011,791 股,占公司现

总股本的 3.44%。本次增持完成后,传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973,050,834 股,

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60.56%,(其中新增 2,751,889 股为传化集团合计增持股份,

1,858,287,154 股为公司完成重组传化集团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具体详情如下

图: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

重组非公开

增持人 占现总股本 占现总股本

股份数量 发行新增股 增持股数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传化集团 112,011,791 3.44 1,858,287,154 2,751,889 1,973,050,834 60.56

上述增持行为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有关规定。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增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要求。本次增

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

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

记手续。

四、其它相关说明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承诺:在增持公

2

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窗

口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过计划增持限额;在增持

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控股股

东本次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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