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16上半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和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
间发生持续到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 罗建北 姜付秀 权玉华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