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6-4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16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8月8日以
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刘金锋先
生、董事张扬先生、独立董事黄洪燕先生和独立董事黄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
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
主持。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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