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9 13: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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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16-036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8月8日公司与相关方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以下简

称“乙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608001429200260719,截至_2016_年_8_月_8_日,专户余额为23550万元。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科研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年/

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陈亚东_、_胡涛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_10_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

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

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9、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所有损失和费用。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17年12月31

日)后失效。

11、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支行(以下

简称“乙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_531902309610666_,截至_2016_年_8_月_8_日,专户余额为49870万元。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收购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年/

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其余条款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条款2—11相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乙

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510000010120100191685,截至_2016_年_8_月_8_日,专户余额为_66500.58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如意纺高档精纺面料 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_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_/_年_/_

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其余条款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条款2—11相同。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泰安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甲方”)与中信银行

济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_8112501012900270581_,截至_2016_年_8_月_8_日,专户余额为_ 0 _万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如意纺200万套高档西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年/

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其余条款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条款2—11相同。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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