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候选人
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现对《关于提名郑树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提名林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林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2、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关于提名郑树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1、本次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2、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关于提名林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1、本次聘任的总经理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
2、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关于聘任林琳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
独立董事签名:
何少平
戴亦一
刘鹭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