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第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
了公司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交易方中,陆仁军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仁军先生代公司承担
公司作为一般级受益人投资的中融-柘中 1 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8000 万元资
金支付义务,该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的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
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
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博华 金景波 陶滕云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