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8 19: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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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6-100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

杉资本”)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有股份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红杉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 46,981,1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5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12,981,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红杉资本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2016 年 1

月 15 日通过万家共赢红杉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共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6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0%。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天津红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部分实现投资回报

3、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0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1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2 日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红杉资本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 6,870,000 股股份,其中通过

受让方式取得 2,070,000 股,通过增资方式取得 4,800,000 股,并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且除参与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对于受让耿桂芳的 2,070,000 股股份,其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对于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 4,800,000 股股份,其在增资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且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其转让的上述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该等股份总额的

50%。

根据《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老股转让原则,红杉资本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时,将其受让耿桂芳的 771,883 股公开发售。截至 2014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票上

市时,红杉资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6,098,117 股,其中通过受让方式取得

1,298,117 股,通过增资方式取得 4,800,000 股。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54,580,000

股增加至 109,160,000 股。红杉资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12,136,234 股,

其中通过受让方式取得 2,596,234 股,通过增资方式取得 9,600,000 股。

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票上市满 12 个月,根据相关承诺,红杉资本解除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00,000 股。截至当日红杉资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7,336,234 股,其中通过受让方式取得 2,596,234 股,通过增资方式取得

4,800,000 股。

2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2015 年 10 月 8 日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总股本由 109,160,000 股增加至 545,800,000 股。截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红

杉 资 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 份 36,981,170 股,其中通过受让方式取 得

12,981,170 股,通过增资方式取得 24,000,000 股。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票上市满 24 个月,根据相关承诺,红杉资本解除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000,000 股。截至本公告日,红杉资本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

股份 12,981,17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00,000 股。

2、关于公平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其将确保其本身及

其全资、控股下属企业在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

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其承诺并确保其本身及

其全资、控股下属企业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

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3、其他承诺

红杉资本于 2013 年 12 月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①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票,除参与公开发售的

股份外,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在

股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企业计划减持该解除锁定部分 33%到 100%的公司

股票。上述减持计划应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以

及本企业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

进行减持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4、增持承诺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为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预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红杉资本计划

3

自 2015 年 10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900 万元,

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增持股份。2016 年 1 月 14 日、

2016 年 1 月 15 日红杉资本通过万家共赢红杉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

2,86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0%。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红杉资本已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

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红杉

资本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

四、其他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红杉资本格遵守《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按照红杉资本的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后红杉资本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42%,万家共赢红杉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0.40%,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82%,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红杉资本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

担保。

四、备查文件

1、红杉资本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8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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