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讯飞鸿: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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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6-049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林菁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佳讯

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同时刊登于 2016 年 8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以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菁、郑贵祥、王翊、

刘文红、韩江春、刘思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卞师军、

吴玺宏、褚建国、薛军、陈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时将分别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议案以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菁,中国国籍,男,51 岁,1990 年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控制学士

学位,2003 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MBA 硕士学位。1995 年设立本公司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林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4.99%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与郑贵祥先生、王翊女士、刘文红女士、韩江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

菁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郑贵祥,中国国籍,男,52 岁,厦门大学 EMBA。1991 年至 1995 年供职于

汇佳国际数据系统有限公司,1995 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

经理。

截止公告日,郑贵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38%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一,与林菁先生、王翊女士、刘文红女士、韩江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

贵祥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翊,中国国籍,女,48 岁,硕士学位,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

易学专业。1990 年至 1995 年供职于国营晨星无线电器材厂,1995 年至今供职于

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日,王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0.06%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与林菁先生、郑贵祥先生、刘文红女士、韩江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

翊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文红,中国国籍,女,49 岁,1989 年获得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士

学位,1992 年获得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硕士学位,2003 年获得北京大学经

济研究中心和美国福坦莫大学合作的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2008 年 1

月获得北京交通大学通信与信息专业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2 年至

1994 年供职于城建集团,1995 年至今供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截止公告日,刘文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5.09%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与林菁先生、郑贵祥先生、王翊女士、韩江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文

红女士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韩江春,中国国籍,男,50 岁,学士学位,1990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学

专业。1991 年至 1994 年供职于新加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995 年至今供职于本

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韩江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57%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与林菁先生、郑贵祥先生、王翊女士、刘文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江

春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思明,中国国籍,男,59 岁,1983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分校政教系政

治经济学专业,1996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商业经济专业,

研究生学历,曾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任教;1988 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作

为执业律师,曾出任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并担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第八届全国理事会理事、北京中关村

企业信用促进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公告日,刘思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思明先生作为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卞师军,中国国籍,男,53 岁,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会员(CPA)。1988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获经济史专业硕士学位,历任河南

财政厅亚太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国务院国资委

监事会外聘专家、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所长、北京慧基泰展投资公司

董事及副总裁,2011 年 11 月至今担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卞师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卞师军先生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玺宏,中国国籍,男,49 岁,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989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计算机

软件专业学士学位,1992 年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计算机系获计算机应用硕士

学位。1995 年于北京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获理学博士学位。1995 年至 1997 年

在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为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吴玺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玺宏先生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褚建国,中国国籍,男,52 岁,工商管理硕士(CMPM),注册会计师。1984

年至 1988 年供职于北京市西城区供销公司任主管会计,1988 年至 1995 年供

职于四通集团公司财务部任主任会计、审计部主任审计,1995 年至 2000 年供

职于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助理,2000 年至今任中嘉友谊会计师

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1 年至今任北京九和天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褚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褚建国先生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薛军,中国国籍,男,51 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学士学位和管理工

程硕士学位,并获美国加州 San Jose State University 工业与系统工程硕士学位。薛

军先生曾任职于国家信息中心和 IBM 公司,现任清华企业家协会(TEEC)秘书长、

亚杰商会(AAMA)执委、世界经济论坛(WEF)创业投资工作组成员、清华科技园启

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薛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军先生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刚,中国国籍,男,52 岁,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税务师。2000 年 12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吉艾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沱牌

舍得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刚先生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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