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股份: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8 月 8 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

股东许金和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许金和先生拟减持所持有

的部份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

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 76,884,0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为公司第

二大股东。其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 85,069,932 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39%)为父子关系,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25.49%,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拟减持股份情况

许金和先生拟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拟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5%,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对公

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发展提供财务援助等。

三、其他事项

1、2006 年 10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许金和先生作为公司发起人股

东,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许金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前述限售期届满

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许金和先生严格履行其股份锁

定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许金和先生与许建成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3、许金和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最近一年内,许金和

先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不存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4、公司将督促许金和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许金和先生《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