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由于该本次为跨境收购,所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交易架构搭建手续较
为繁杂,国内外审批环节和程序较多,海外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仍处于完善过程中,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
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延期复牌。
我们已经在董事会会议前收到公司上述事项的相关文本,对该等议案所涉及
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华 于小镭 张光水
201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