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桥梁: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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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6-040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郁征先生;

4、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2 日;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6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2:00 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8 月 7 日 15:00—2016 年 8 月 8 日 15:00;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8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8 月 7 日 15:00—2016 年

8 月 8 日 15:00。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33 号上地智选假日酒店一层会议

室;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54,253,39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93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0,091,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1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16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3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19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84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16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34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253,3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议案 2.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253,3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徐广宇 同意股份数:154,007,190 股

3.02.候选人:董顺来 同意股份数:154,007,190 股

3.03.候选人:石瑜 同意股份数:154,007,190 股

3.04.候选人:董琪 同意股份数:150,807,19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徐广宇 同意股份数:3,953,600 股

3.02.候选人:董顺来 同意股份数:3,953,600 股

3.03.候选人:石瑜 同意股份数:3,953,600 股

3.04.候选人:董琪 同意股份数:753,600 股

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超过 50%,上述候选人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钱明星 同意股份数:154,007,190 股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钱明星 同意股份数:3,953,600 股

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超过 50%,上述候选人获得通过。

公司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 5.00 《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陈惠文 同意股份数:153,762,39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陈惠文 同意股份数:3,708,800 股

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超过 50%,上述候选人获得通过。

公司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了高云律师、陈军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 8 月 9 日刊登的《关于江

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9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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