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4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邓强先生出任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收
到李向文先生的《告知函》,李向文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经申请辞去抚顺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银行”)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抚顺银行
任何职务。
公司作为抚顺银行股东,截至目前持股比例 9.28%,为保障抚顺银行董事会
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推荐董事的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推荐公司财务总监邓
强先生作为抚顺银行董事会董事。(邓强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
附件:
邓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
计师,高级经济师。1990年至2006年,历任吉林市吉原钢管有限公司主管会计、
吉林黑土地集团财务部经理、吉林市皇家花园酒店财务部经理。2006年至今,历
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
邓强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