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11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信威成功发行 2016 年度公司债券(第三期)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965 号文核准,北京信威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
京信威”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6 年 8 月 8 日,北京信威完成了 2016 年度公
司债券(第三期)的发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债券名称、证券代码及证券简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6 年度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36610、16 信威
03。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 6.65%。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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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发行首日及起息日:发行首日为 2016 年 8 月 8 日,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8 日。
8、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9、兑付日:2021 年 8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但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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